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日前出台《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通过加快构建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力争在2016年年底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方案》要求各地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协同综治办、文明办,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指标,对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城市、村镇、单位,在综治和精神文明创建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2016年底福建省将初步建成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实现全省人口密集区都覆盖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全省所有带标签销售的无公害水产品全部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建立食品批发经营者入市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制度,实施预包装食品信息源头采集并建立食品经营者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横向数据连接。
另获悉,为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福州、泉州、漳州、厦门四个市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并适时在全省推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驻店药师+执业药师远程网络在线审方”改革,切实解决福建省执业药师不足问题,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