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福建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十条措施,深入实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加强追溯管理。福建省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建设,现已将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580多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0多种食用农产品纳入可追溯体系管理,今年进一步将可追溯管理对象扩大到市级龙头企业和列入省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逐步将进入城镇超市的食用大宗农产品纳入可追溯平台监管,并与农业部的国家监管平台对接。
提升监管能力。重点抓好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监管队伍专职化。统筹使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为每个涉农乡镇配备2名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努力缓解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大力改善基层监管手段。去年省级新增安排专项资金5600万元,为42个县、460个涉农乡镇配备流动监测车辆和检测设备。今年继续为其余的乡镇配备监测车辆,确保所有乡镇都具备基本监管条件。
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安全隐患,组织全省农业系统持续开展7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和质量安全责任倒查机制,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去年以来,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者有15家,有效震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