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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看待食品添加剂

发布日期:2013-05-30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作者:邹志飞 陈文锐  浏览次数:69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可追溯到几千年以前,但只是近几十年来才成为一门新兴独立的生产工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我国同时也将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按照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
  我国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物质都是经过严格安全性评价的,根据其用途和作用,规定了严格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只要按规定使用,其安全性是有保证的。由于多数食品添加剂并不能提供机体营养,如几乎所有合成色素都不是人体所需营养物质,故在满足食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少用或不用食品添加剂。
  随着合成化学工业的进步,许多合成食品添加剂相继被用于食品加工生产。人们往往认为天然的食品添加剂会比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安全,其实并非完全如此。天然食品添加剂除了在使用效果方面不如化学合成添加剂、使用技术要求高,往往成分复杂,由于分离、检测技术限制,某些不安全成分可能并没有被识别和去除,某些天然物质的毒性也并不比合成物质小,大量食入含有毒素的植物会中毒、致敏甚至致癌。重视人工合成毒物的同时,不要忽略天然毒素与危害。
  所有物质都有毒性,只是剂量决定了它是毒物还是药物。长期以来,国内外并没有发生过因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事实上,比食品添加剂和农药、兽药残留更值得关注的是微生物、微生物毒素和寄生虫危害。如2011年出血性大肠杆菌污染事件就致使德国50人丧命;2010年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迫使美国畜牧业召回了5亿枚鸡蛋;大米、花生、玉米、坚果等食品霉变产生的强致癌物黄曲霉毒素,也曾是我国食品安全事件主角。
  食品添加剂不是违法添加物。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讲诚信道德,出于各种商业目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这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也阻碍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使公众心理承受力不断受到挑战。我国曾经发生过吊白块、甲醛、苏丹红一号、三聚氰胺、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等污染食品事件,这些事件涉及的添加物质都不是食品添加剂。大家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就是因信任缺失和常识不足而导致的种种误区,混淆了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的概念和界限,误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也常导致食品工业中的一些正常做法也无端受到指责,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并使食品工业遭受巨大损失。如2010年底,社会一度将“火锅飘香剂”等复合调味料视为非法添加物。
  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非常重视,连续多年来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整顿工作,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和提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同时,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消费者只要多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选择食物,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物,自身的食品安全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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