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记者从海口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对平价蔬菜的需求,海口市2月1日起继续施行“平价菜”政策,蔬菜销售品种从7种增加到10种,增加白花菜、胡萝卜、西芹3个品种。72家平价蔬菜销售供应点对部分蔬菜实行平价销售。
海口市政府委托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等相关企业组织货源,蔬菜品种为大白菜、小白菜、莲花白、上海青、油麦菜、生菜、白萝卜、白花菜、胡萝卜、西芹,数量为220吨/天,连续组织28天,累计组织6160吨蔬菜平价供应海口市场。
政府平价蔬菜批发价格、零售价格由市物价局按低于目前市场价格进行核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每周对政府平价蔬菜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公益性批发市场和指定已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平价商店、平价专区和超市专门设立政府平价蔬菜供应点共72家。
已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由海口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和秀英区公益性批发市场共同承担起集中批发供货(其中南北蔬菜批发市场200吨/天,公益性批发市场20吨/天),减少中间环节,进行直销;没有设立公益摊位的农贸市场及超市、平价商店,需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签订平价蔬菜销售协议,每个农贸市场限5~10个摊位,由价格主管部门及市场管理业主共同确定,按政府确定的平价蔬菜品种及价格向市民销售。
销售期限从2015年2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共计28天。(记者 陈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