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文化遗产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旅游发展也开始受到重视。世界各地的成功经验让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希望通过旅游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品牌建设以及强化地方文化的认同等,不少人也开始担心旅游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正发生在很多遗产地的“不经意破坏”。
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是从生物多样性、景观以及文化多样性保护的角度提出的,保护的前提是传统农业系统得以维持以及传统农业社区通过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来适应现代化的各种冲击。在这些农业多功能性中,生产功能依然是第一位的,休闲旅游的功能作用在遗产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旅游只是传统农业生产功能的补充,而不具有替代作用。任何希望通过发展旅游来替代传统农业系统生产功能的想法都会对农业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发展旅游具有潜在的风险,不能让旅游取代农业文化遗产地原有的经济产业,而应该使其成为一种补充。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不同于一般的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更不同于目前盛行的农家乐旅游。其核心是“遗产”,是旅游者前往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体验、学习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的范畴,其重要功能是确立地方的文化身份。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来讲,农业生产、知识、经验、技艺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旅游元素,学习、了解和尊重传统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是旅游者所追求的核心体验。
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位于偏远的生态脆弱地区,因此在发展理念上应遵循生态旅游模式,如小规模旅游,强调社区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影响等。此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文化元素方面。因此,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可以看作一种融合了农业旅游和生态旅游特点的特殊的遗产旅游。从旅游资源的特点来看,具有特色鲜明、脆弱性和敏感性高、分布广泛、可参与性强、复合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在旅游开发中需要采用可持续的旅游模式,而非泛泛的大众旅游模式。在旅游开发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绝不可忽视社区的重要性。农业社区是农业文化遗产存在的保证,没有社区就没有真正的农业,因此社区的利益至高无上。社区居民也就是农民,不仅是遗产的拥有者和保护传承者,也应当成为旅游活动的主体和珍贵的旅游资源。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发展首先要确保地方社区的利益,否则,不仅遗产不能得到保护,旅游发展也将难以持续。
二是需要特别注意资源的脆弱和敏感性。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偏远落后地区,生态系统脆弱而且敏感。旅游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来讲就是一种很强烈的人为干扰活动,如果管理不善,将非常容易破坏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农业生物多样性及农业生态景观。另外,这种脆弱性还体现在文化上,因为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位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敏感性强。因此,旅游的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尽量减少旅游对当地的文化涵化,减少对民族文化的冲击。
三是需要审慎决策旅游发展的模式。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必须采用基于社区的可持续模式,通过将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进行合理的资源转化使之成为可持续旅游的资源基础,形成遗产认知和地方认同,转化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内生动力。农业文化遗产地不可开发建设高端度假旅游、高尔夫球场,开发温泉旅游等高耗水的旅游方式。在进行旅游项目建设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和生态系统影响评估,同时对游客也要进行相关的培训与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模式必须是基于社区的、可持续的,否则开发即是破坏,这将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
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是从生物多样性、景观以及文化多样性保护的角度提出的,保护的前提是传统农业系统得以维持以及传统农业社区通过发挥农业的多功能性来适应现代化的各种冲击。在这些农业多功能性中,生产功能依然是第一位的,休闲旅游的功能作用在遗产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旅游只是传统农业生产功能的补充,而不具有替代作用。任何希望通过发展旅游来替代传统农业系统生产功能的想法都会对农业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利用农业文化遗产发展旅游具有潜在的风险,不能让旅游取代农业文化遗产地原有的经济产业,而应该使其成为一种补充。
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不同于一般的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更不同于目前盛行的农家乐旅游。其核心是“遗产”,是旅游者前往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体验、学习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的范畴,其重要功能是确立地方的文化身份。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来讲,农业生产、知识、经验、技艺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旅游元素,学习、了解和尊重传统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是旅游者所追求的核心体验。
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位于偏远的生态脆弱地区,因此在发展理念上应遵循生态旅游模式,如小规模旅游,强调社区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影响等。此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突出地表现在文化元素方面。因此,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可以看作一种融合了农业旅游和生态旅游特点的特殊的遗产旅游。从旅游资源的特点来看,具有特色鲜明、脆弱性和敏感性高、分布广泛、可参与性强、复合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在旅游开发中需要采用可持续的旅游模式,而非泛泛的大众旅游模式。在旅游开发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绝不可忽视社区的重要性。农业社区是农业文化遗产存在的保证,没有社区就没有真正的农业,因此社区的利益至高无上。社区居民也就是农民,不仅是遗产的拥有者和保护传承者,也应当成为旅游活动的主体和珍贵的旅游资源。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发展首先要确保地方社区的利益,否则,不仅遗产不能得到保护,旅游发展也将难以持续。
二是需要特别注意资源的脆弱和敏感性。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偏远落后地区,生态系统脆弱而且敏感。旅游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来讲就是一种很强烈的人为干扰活动,如果管理不善,将非常容易破坏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农业生物多样性及农业生态景观。另外,这种脆弱性还体现在文化上,因为很多农业文化遗产地位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敏感性强。因此,旅游的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尽量减少旅游对当地的文化涵化,减少对民族文化的冲击。
三是需要审慎决策旅游发展的模式。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必须采用基于社区的可持续模式,通过将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进行合理的资源转化使之成为可持续旅游的资源基础,形成遗产认知和地方认同,转化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内生动力。农业文化遗产地不可开发建设高端度假旅游、高尔夫球场,开发温泉旅游等高耗水的旅游方式。在进行旅游项目建设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价和生态系统影响评估,同时对游客也要进行相关的培训与引导,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模式必须是基于社区的、可持续的,否则开发即是破坏,这将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