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计划投资3500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今后,凡新建栏舍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
据了解,通过扶持,使我市增扩标准化规模养殖区域,生猪等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得到稳固发展,全市生猪标准化栏舍新增3.8万平方米,其他畜禽标准化栏舍新增1万平方米。
同时通过引进优良种猪、种牛、种羊和蛋种鸡等,使我市的畜禽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带动扶持项目实施区域农民人均增收200元以上,全市将新增生猪出栏3万头、其他畜禽2万头(只),有力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并加大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扶持力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保护生态环境。
据介绍,整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中央、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资金76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8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236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用完为止,逾期、超支不补。
中央、省财政资金用于补贴在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期间内新建标准化生猪栏舍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市财政配套资金用于补贴在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期间内购买种猪、标准化栏舍及其粪污排放设施等建设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
项目实施有标准
据介绍,生猪项目建设标准新建栏舍檐口不低于2.0米,屋面为彩钢瓦或铁皮铺垫泡沫,地面为水泥砂浆,墙体为红砖或空心砖,内饰水泥混合砂浆。同时,必须有配套的雨污分流排放设施和1-3级的沉淀池等。
在引进良种方面,购买的种畜禽必须来自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以省内种畜禽生产单位为主,个别的须经审批方可从外省引进。购买的种畜禽需持有相关的引种票据证明和产地检疫证明。
在粪污排放设施方面,养猪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厌氧+好氧”方法、养禽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方法、牛羊饲养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干粪生产有机肥+厌氧+好氧处理”方法进行养殖废弃物处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管道(沟)、三级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收集堆积池或场地等。
三亚市畜牧局负责人说,补贴标准是生猪项目新建栏舍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新建栏舍面积企业500平方米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平方米以上,引进种猪10头以上,每头补贴500元。粪污排放设施按粪污排放设施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得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单个建设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
据了解,通过扶持,使我市增扩标准化规模养殖区域,生猪等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得到稳固发展,全市生猪标准化栏舍新增3.8万平方米,其他畜禽标准化栏舍新增1万平方米。
同时通过引进优良种猪、种牛、种羊和蛋种鸡等,使我市的畜禽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带动扶持项目实施区域农民人均增收200元以上,全市将新增生猪出栏3万头、其他畜禽2万头(只),有力保障畜产品市场供应。并加大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扶持力度,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保护生态环境。
据介绍,整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中央、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生猪产业发展资金76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8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236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用完为止,逾期、超支不补。
中央、省财政资金用于补贴在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期间内新建标准化生猪栏舍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市财政配套资金用于补贴在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期间内购买种猪、标准化栏舍及其粪污排放设施等建设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
项目实施有标准
据介绍,生猪项目建设标准新建栏舍檐口不低于2.0米,屋面为彩钢瓦或铁皮铺垫泡沫,地面为水泥砂浆,墙体为红砖或空心砖,内饰水泥混合砂浆。同时,必须有配套的雨污分流排放设施和1-3级的沉淀池等。
在引进良种方面,购买的种畜禽必须来自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以省内种畜禽生产单位为主,个别的须经审批方可从外省引进。购买的种畜禽需持有相关的引种票据证明和产地检疫证明。
在粪污排放设施方面,养猪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厌氧+好氧”方法、养禽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方法、牛羊饲养场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干粪生产有机肥+厌氧+好氧处理”方法进行养殖废弃物处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管道(沟)、三级化粪池(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收集堆积池或场地等。
三亚市畜牧局负责人说,补贴标准是生猪项目新建栏舍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新建栏舍面积企业500平方米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平方米以上,引进种猪10头以上,每头补贴500元。粪污排放设施按粪污排放设施项目实际总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得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单个建设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