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屯昌县出台了《屯昌县发展涉农中小企业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在屯昌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财务状况良好,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有较好信誉,无抽逃注册资金行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涉农中小企业,在购买机械加工设备、运力在8吨以上的大型运输车辆和企业建设厂房的设计费等方面进行补贴,并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形象策划、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展览展销等服务。
《办法》规定,对在屯昌县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财务状况良好,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有较好信誉,无抽逃注册资金行为,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的涉农中小企业,在购买机械加工设备、运力在8吨以上的大型运输车辆和企业建设厂房的设计费等方面进行补贴,并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形象策划、产品设计、市场推广、展览展销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