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实现“市民梦”,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获得工作并最终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公共服务而成为城市市民的过程。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894万人,让农业转移人口真正成为市民,实现农民的“市民梦”,是我国城镇化的重点,也是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物质基础。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实力不足,往往要承受较高的市民化成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些切实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举措,将丰富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物质基础。
加快相关制度改革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制度保障。《决定》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生活享有的各种基本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智力支撑。农业转移人口文化技术资本存量不足,一般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依靠体力劳动获得收入的现状亟需改变。《决定》指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水平,提升文化素质,为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提供智力支撑。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物质基础。农业转移人口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实力不足,往往要承受较高的市民化成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这些切实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举措,将丰富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物质基础。
加快相关制度改革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制度保障。《决定》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生活享有的各种基本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是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智力支撑。农业转移人口文化技术资本存量不足,一般只能进入次级劳动力市场,依靠体力劳动获得收入的现状亟需改变。《决定》指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水平,提升文化素质,为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