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把“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全年预计落实各类促进农民增收资金330亿元,同比增长10%。新增资金向农业倾斜,在支农投入年初预算增幅高达16.7%的基础上,盘活存量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中部农民增收特色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确保2013年中央下达我省支农资金规模超21亿元,同比增长5%以上。扩大金融支农效应,安排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86亿元,预计撬动145亿元金融资本服务农业现代化。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抓紧资金分配下达,截至10月底,省财政支农资金下达进度为68%,比上年同期快12个百分点。强化预算执行督导,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导等制度,督促各市县和省直农口部门制定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是激活支农存量资金。组织市县开展结余指标清理,截至10月底,各市县清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推广等专项结余资金2231.3万元,其中批准调整使用1760.413万元,继续留用470.85万元,调整使用率达79%。同时,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省直农口部门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截至9月底,共清理收回结余资金207.6万元。
四是强化支农资金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扶贫、绿化宝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及时纠正了一批违反政策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简化流程、易于操作的思路,重新修订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等12个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每个市县确定1-2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联系单位,厅领导实行“一对二”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乡镇财政所开展调研和帮扶活动。建立18个乡镇财政所信息直报点,实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信息直通,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抓紧资金分配下达,截至10月底,省财政支农资金下达进度为68%,比上年同期快12个百分点。强化预算执行督导,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督导等制度,督促各市县和省直农口部门制定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是激活支农存量资金。组织市县开展结余指标清理,截至10月底,各市县清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推广等专项结余资金2231.3万元,其中批准调整使用1760.413万元,继续留用470.85万元,调整使用率达79%。同时,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省直农口部门历年结余资金进行清理,截至9月底,共清理收回结余资金207.6万元。
四是强化支农资金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扶贫、绿化宝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重点强农惠农资金检查,及时纠正了一批违反政策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简化流程、易于操作的思路,重新修订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等12个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是加强与基层沟通联系。每个市县确定1-2个乡镇财政所作为联系单位,厅领导实行“一对二”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联系乡镇财政所开展调研和帮扶活动。建立18个乡镇财政所信息直报点,实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信息直通,掌握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