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运行状况不稳定等问题,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印发通知,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市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
一是完善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互助资金准入、退出和风险防范等机制,加强绩效考评,奖优罚劣。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市县指定专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了解互助资金运行状况,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是推进动态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互助资金监测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互助资金监督检查和调研研究。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大贫困村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五是创新运作模式。积极推动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合作,使互助资金持续健康有序运行。
自2007年始,中央财政开始设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和周转使用的贫困村互助资金,以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贫困村各生产要素的整合。截至目前,我省已安排贫困村互助资金2150万元,142个贫困村享受此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激励制度。进一步完善互助资金准入、退出和风险防范等机制,加强绩效考评,奖优罚劣。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市县指定专人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了解互助资金运行状况,及时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是推进动态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互助资金监测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互助资金监督检查和调研研究。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大贫困村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五是创新运作模式。积极推动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合作,使互助资金持续健康有序运行。
自2007年始,中央财政开始设立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和周转使用的贫困村互助资金,以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贫困村各生产要素的整合。截至目前,我省已安排贫困村互助资金2150万元,142个贫困村享受此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