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要求,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环境安全、产品安全、产业安全。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对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监管工作要落实属地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其中,市县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到生产基地、收购、贮运、加工和流通环节,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与监管责任,暂不能明确的环节,也要共同执法,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环境安全、产品安全、产业安全。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分解到责任人。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对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等环节防疫条件的审核和整顿,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畜禽屠宰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信息平台,并与农产品进入市场或加工企业后的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有效监管。
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力争2-3年内,在全省80%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以及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主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力争2-3年内,在全省大部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起主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要统筹推进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要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95%以上的农药经营门店要落实农药实名购买制度,100%的市县要实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黑名单”等制度,对问题企业严格落实行业退出和禁入机制。
通知还提出要推广标准化生产,到2015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要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强化“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后续监管,增强公众对品牌产品质量的信心,对达标的示范县、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品牌企业,各市县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通知要求监管工作要落实属地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其中,市县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到生产基地、收购、贮运、加工和流通环节,明确各环节工作分工与监管责任,暂不能明确的环节,也要共同执法,避免出现监管盲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环境安全、产品安全、产业安全。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分解到责任人。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对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管,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等环节防疫条件的审核和整顿,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畜禽屠宰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信息平台,并与农产品进入市场或加工企业后的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有效监管。
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企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力争2-3年内,在全省80%以上“三品一标”认证企业以及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起主要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力争2-3年内,在全省大部分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起主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要统筹推进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到2015年,全省90%以上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要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95%以上的农药经营门店要落实农药实名购买制度,100%的市县要实现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追溯、“黑名单”等制度,对问题企业严格落实行业退出和禁入机制。
通知还提出要推广标准化生产,到2015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要率先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强化“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和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后续监管,增强公众对品牌产品质量的信心,对达标的示范县、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品牌企业,各市县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