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14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炉,省财政提高补贴力度,缓解市县财政压力;推行“以险减险”等市场化方法,对保险公司进行补贴;试点改善或推出更多保险新品种,适应市场多样化需求。选择1-2个市县试点农房保险,由地方财政提供补贴。
选1-2个市县试点农房保险
方案指出,保险经营组织方式,采用多家共保经营和一家独保经营的方式。今年我省农业保险正式实施险种共14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8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甘蔗风灾保险、玉米保险、奶牛保险;地方财政补贴险种6个:南繁制种水稻保险、香蕉风灾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上述险种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部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保险、橡胶树风灾指数保险等特色险种,省或市县财政应适当给予支持。选择1-2个市县试点农房保险,由地方财政提供补贴。
种养业险种由种养业共保体负责承保。共保体成员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共保体主承保人为人保财险。
各共保体年度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比例均为年度保费收入的25%,共保人根据其共保体章程确定的份额分配保费、经营费用和利润,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海胶集团橡胶树保险由人保财险独家承保,海南金华林木集团商品林保险由太保财险独家承保。
非农和农业保险将实现联动
为进一步推进特色农险工作,我省今年将选择一到两个市县启动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为农民住房提供风险保障。
今年通过谈判招标确定由人保财险承保经营2014年至2015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以下简称车辆险),承保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车辆险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比例为25%。人保财险应按合同的服务承诺,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并每季度结束后向省农险办报送承保理赔情况,年度终了后提交年度总结及财务报表。省农险办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研究将财政供养的其他非农保险和农业保险联动,适当调整以险养险范围。
选1-2个市县试点农房保险
方案指出,保险经营组织方式,采用多家共保经营和一家独保经营的方式。今年我省农业保险正式实施险种共14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8个: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甘蔗风灾保险、玉米保险、奶牛保险;地方财政补贴险种6个:南繁制种水稻保险、香蕉风灾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上述险种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部门)积极探索水产养殖保险、橡胶树风灾指数保险等特色险种,省或市县财政应适当给予支持。选择1-2个市县试点农房保险,由地方财政提供补贴。
种养业险种由种养业共保体负责承保。共保体成员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共保体主承保人为人保财险。
各共保体年度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比例均为年度保费收入的25%,共保人根据其共保体章程确定的份额分配保费、经营费用和利润,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海胶集团橡胶树保险由人保财险独家承保,海南金华林木集团商品林保险由太保财险独家承保。
非农和农业保险将实现联动
为进一步推进特色农险工作,我省今年将选择一到两个市县启动农房保险试点工作,为农民住房提供风险保障。
今年通过谈判招标确定由人保财险承保经营2014年至2015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以下简称车辆险),承保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车辆险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比例为25%。人保财险应按合同的服务承诺,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并每季度结束后向省农险办报送承保理赔情况,年度终了后提交年度总结及财务报表。省农险办将不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研究将财政供养的其他非农保险和农业保险联动,适当调整以险养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