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迅,今天,记者从三亚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本月起,三亚将对获得2013年国家级、省级品牌荣誉的农产品企业予以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据了解,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将奖励20万元,同时获得上述两个或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25万元;获得“海南省名牌产品”、“海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13万元,同时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省级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8万元;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按照获得最高奖项的奖励标准即20万元给予奖励。奖励时限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