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金江10月26日电 (记者孙慧 特约记者陈超 通讯员王曼专)记者今天从澄迈县获悉,近日澄迈出台《2014年澄迈县农业灾后恢复生产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安排3045万元补助资金扶持恢复农业灾后生产。
《意见》指出,针对灾后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澄迈主要重点抓好常年瓜菜种植、尽快修复损坏的设施大棚、尽早谋划冬季瓜菜生产、加快恢复渔业生产、加快生态养殖建设,扩大畜牧生产弥补灾后损失、做好动、植物防病防疫、争取政策补助、金融信贷支持和保险理赔等7个方面的工作。
《意见》指出,本次计划安排恢复生产补助资金3045万元。其中:农业补助资金865万元,海洋渔业补助资金1150万元,畜牧补助资金580万元,林业补助资金15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300万元。《意见》还强调,本次发放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灾后恢复生产所需。涉及承包土地种植的,应补贴种植者,不得变相补助发包方。为鼓励农户、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积极投保,对省、县政府已扶持的农业保险项目,本次补助后不参加投保的,今后政府不再给予类似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