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吴育聪)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获悉,五指山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基本农田挖塘饲养家禽被查处,该市国土管理部门近日责令其整改,填塘复耕。目前,开挖的水塘已回填复耕,种上了芭蕉。
“业主整改及时,复耕效果较好。这对类似这样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称。
据了解,该基本农田被占用挖塘是在今年9月的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据五指山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霖介绍,2013年11月,业主五指山帝上龙源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租两块抛荒多年但已规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分别为14.93亩、3.30亩。该地块作种养基地,并于同年12月动工平整土地,种植特色芭蕉经济作物。今年5月,该合作社占用其中6.56亩土地挖塘蓄水饲养鹅、鸭等家禽。
“因该地块已规划为基本农田,其挖塘行为涉嫌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之规定。所以,我们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刘霖说。
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对此高度重视,今年9月下旬,该队执法人员亲赴五指山市对此事开展督导,要求五指山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尽快督促业主填塘复耕。
因省、市两级国土环境资源监察部门加强督察,业主近日已将开挖的水塘回填复耕,种上了芭蕉。
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称,国家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在基本农田上挖土形成坑塘,就等于将耕地的用途改变成了水域用地,属于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