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光明)省物价局近日就我省2014/15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发出通知,明确2014/15榨季,我省糖料甘蔗收购首付价格(田头价,下同)一价区(儋州、东方、昌江、白沙、乐东等市县)为400元/吨;二价区(海口、澄迈、定安、临高、文昌、屯昌等市县)为380元/吨。
经省政府同意,省物价局就我省2014/15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发出通知,明确我省实行糖料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管理方式。收购首付价格与亚法一级白砂糖(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530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系数为6%。榨季结束后,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高于5300元,根据二者价差以及糖料甘蔗与食糖价格挂钩联动系数合理确定、公布二次结算价。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吨5300元,不实行二次结算,维持收购首付价格不变。省物价局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糖料甘蔗价款,不得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