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尝试田头直接对接市民餐桌,探索蔬菜配送新模式,为市民“菜篮子”减负。组织发动生产流通企业承担市政府支持的3000亩“菜篮子”蔬菜种植基地,种植菜心等12种蔬菜。与此同时,通过生产流通两头发力,打通“菜篮子”保供稳价“任督二脉”。 《方案》提出,海口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下设调控与市场建设协调组。在我市蔬菜批发市场(南北蔬菜批发市场、四个小型公益性蔬菜批发市场)设立“市政府‘菜篮子’基地蔬菜批发专区”,为市政府“菜篮子”基地出产的本地蔬菜提供批发销售场地。设立标志公示市政府“菜篮子”基地种植企业的名称、政府指定的蔬菜品种和价格,引导二级批发商、团体消费单位采购人员和农贸市场摊主选择采购。
在城区43个农贸市场中,利用26个已经完成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原有或新设立的自产自销专区,改造建设成“市政府‘菜篮子’基地蔬菜销售摊位”;对于其他城区农贸市场,给予适当补贴,对市场空余场地进行改造,建设“市政府‘菜篮子’基地蔬菜销售摊位”;对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农贸市场实行销售摊位轮流制度;在城区的大中型超市中,引导开辟“市政府‘菜篮子’基地蔬菜销售专区”。
大力发展平价菜店,确保利用我市扶持建设的平价店(专区、摊位)销售市政府“菜篮子”基地生产配送的本地蔬菜;在我市现有7个便民流动平价菜(车)网点和市市政市容委便民疏导点的基础上,在城区22个街道和城西镇、海秀镇2个城郊镇,按照距离已有农贸市场1.5公里以上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五个统一”的原则,由政府统一制作可折叠销售棚子、简易阶梯菜架、标准售菜筐的模式,以销售“菜篮子”基地生产的本地蔬菜为主,集配补充其他品种,菜品提供一般不少于30种;在我市由企业运营的7个“社区自助菜摊”的基础上,引入相关企业参与到“社区便民菜摊”经营中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社区便民菜摊”以销售市政府“菜篮子”基地生产配送的本地蔬菜为主,菜品一般为15种以上,对政府指定蔬菜品种实行平价销售;鼓励连锁便利超市(店)设置平价蔬菜销售区,销售市政府“菜篮子”基地生产配送的平价蔬菜。
继续推动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由市政府组织“菜篮子”基地企业,直接对接农产品流通企业,配送政府制定的蔬菜品种。建设大中型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建立完善“菜篮子”主要产品的监测、储备、投放和调运的“四位一体”应急保障工作体系,形成统一规范、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农副产品批发和零售运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