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3月3日讯(记者程范淦)记者今天从该市有关部门获悉,三亚市开始启动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发放工作,计划安排7000多万元发放给渔民和渔业企业,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三亚市2013年度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安排的资金为7139.95万元。
三亚市海洋渔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是在三亚市登记注册并使用机动渔船从事国内海洋捕捞、内陆捕捞及水域养殖的渔民、渔业企业和渔民合作社均可申请;同时,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13年渔业船舶检验合格;按《海南省海洋捕捞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配足安全救生消防和通信监控等设备;按要求参加海南省渔业保险共保体,购买船东雇主责任险和船体保险。2013年在南海海域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公司渔船在我省有相关进出港签证记录;参加2014年渔船普查且公示无异议,报废或海损灭失的渔船除外。对于2013年度灭失、报废或入户登记的渔船,以其实际作业时间,按月计算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