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4月9日讯(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苏乾)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村镇规划编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在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审批进度的同时,将重点加强对农村建房风貌管控,把村镇各项建设活动纳入报建范围,将村镇规划落到实处。
据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镇总规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63个,完成率118.1%;镇控规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65个,完成率114.5%;行政村总体规划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2420个,完成率96.8%;自然村建设规划完成初步方案设计为15926个,完成率96.3%;村镇规划方案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暨特色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现场会精神,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坚决刹住违法用地和违章乱建歪风;要落实“逢建必报”的规定,村镇各项建设活动都要纳入报建范围,严格审批。
同时,在村镇管理中,严格推行乡镇区“一书三证”制度和村庄规划区“乡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制度;2015年将在全省所有乡镇区实施建房规划报建,每个市县选一个乡镇作为农民建房规划报建试点。
此外,要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对特色民居进行分区归类,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民居建筑造型,要因地制宜指导农民选择富有当地特色的民居造型,结合地方文化和民族风俗习惯,按照“统一样式、统一风格、多种规格”的原则,强化对农村建房风貌指导,解决农村地区农房建设风格单一、机械套用、无地方特色等突出问题。
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孝京表示,各市县要做好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与规划成果宣传工作,所有村庄规划都要张榜公布,公开征求村民意见,让村民真正了解规划、执行规划、监督规划实施,自觉按规划建房,建设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