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非禁即入,创业允许失误,新办企业推行“一照一码”……海南商事制度改革再发力。今天(17日),《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出台,推出多项走在全国前列的改革举措,目标是确保我省小微企业数量实现年均不低于33%的增长。
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省工商局决定,着眼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从非禁即入、宽容失误、放宽小微企业名称核准条件、鼓励扩大非货币财产出资范围、实行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机制、为小微企业创造融资担保便利、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等18个方面,全面扶持小微企业做强做大。
《十八条措施》是海南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多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如开放境内外市场,对所有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体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国际视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一照一码”;支持小微企业投资者非专利技术、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碳排放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支持自然人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投资入股;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登记注册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积极助推小微企业在四板、新三板、创业板市场上市交易;对小微企业轻微失误,尽可能不用行政处罚方式监管,而是通过建议、告诫、公示等行政指导管理方式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信用约束等。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楷说,《十八条措施》先后修改23次,每条都有突破,每条都有可操作性,全篇充满海南大特区改革的意识。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行小微企业实地回访制度,以大数据跟踪调查服务小微企业,加强小微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等,确保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不低于75%、活跃度不低于75%,年报率不低于75%,着力做大市场主体,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为落实国务院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省工商局决定,着眼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从非禁即入、宽容失误、放宽小微企业名称核准条件、鼓励扩大非货币财产出资范围、实行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机制、为小微企业创造融资担保便利、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库等18个方面,全面扶持小微企业做强做大。
《十八条措施》是海南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多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如开放境内外市场,对所有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体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国际视野;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一照一码”;支持小微企业投资者非专利技术、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碳排放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支持自然人以劳务出资的方式投资入股;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设在科技园、孵化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楼宇内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登记注册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积极助推小微企业在四板、新三板、创业板市场上市交易;对小微企业轻微失误,尽可能不用行政处罚方式监管,而是通过建议、告诫、公示等行政指导管理方式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信用约束等。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楷说,《十八条措施》先后修改23次,每条都有突破,每条都有可操作性,全篇充满海南大特区改革的意识。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行小微企业实地回访制度,以大数据跟踪调查服务小微企业,加强小微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等,确保小微企业的存活率不低于75%、活跃度不低于75%,年报率不低于75%,着力做大市场主体,激活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