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农业局近日出台《海口市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办法》(试行),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并新获得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均可申报享受一次性奖励。
其标准为: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金额1万元;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金额2万元;获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该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标准为: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金额1万元;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金额2万元;获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该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