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编制并出台了《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2013-2015年,全省计划完成500个以上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由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道边、房前屋后、山坳中,污染了环境。据了解,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02万吨,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1.6亿吨。
针对我省部分农村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水源地遭污染等突出问题,规划提出,到2015年,优先整治片区(村庄)实现以下目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65%。同时未来3年,我省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对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内的村庄,考虑通过管网改造,将村庄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由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严重缺乏,农村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河道边、房前屋后、山坳中,污染了环境。据了解,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102万吨,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1.6亿吨。
针对我省部分农村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水源地遭污染等突出问题,规划提出,到2015年,优先整治片区(村庄)实现以下目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生活污水处理率≥65%。同时未来3年,我省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对位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周边范围内的村庄,考虑通过管网改造,将村庄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