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2月3日电(记者王存福)记者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海南省领取社保将执行新的工作流程:新退休人员,必须先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和社会化信息采集”,再办理退休。
根据新的规定,明年起,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6个月,须办理社会化信息采集和建模业务。
“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是享受社保待遇的必需条件,人脸建模又是开展认证工作的前提。”海南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建模和认证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规定,不发放或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保待遇。
建模后对行动不便或未在海南常住的离退休人员,可通过网络方式作人脸识别和认证,不需要再到省社保局办理。且离退休人员社会化信息采集和建模先于养老金核算的做法,能够有效减少各类伪造档案、虚假身份冒领养老金的风险,同时改变过去经办机构退休资格审批、领取养老资格认证、追缴冒领养老金等工作的被动应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