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
由于白沙县涉林刑事犯罪高发,近年来,该院将涉林刑事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一方面是对当地群众通过“蚕食”“套种”等方式,故意破坏国家公益林、天然林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对于农户、部分企业在对自有经济林地进行更新时,为了少缴费用等原因而造成滥伐的行为,根据主观恶性和造成的实际损害后果都较小的情况,慎重适用逮捕措施,鼓励当事人通过补办申请、补种林木等行为进行悔改。
近两年,该院受理的“非法贩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在处理上,该院注意对“野生”和“人工养殖”的区分。在坚决打击非法捕猎、捕杀珍稀野生保护动物行为的同时,对于县森林公安机关查获的非法贩卖、收购人工饲养的眼镜蛇、眼镜王蛇的行为,该院充分考虑到当地政府积极鼓励当地群众养蛇,但有收购资质的经营者却很少的实际情况,在处理上适度放宽。
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
在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案件的背后,往往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环境监管失职等渎职犯罪。在专项活动中,该院突出重点,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紧抓住白沙县是海南生态核心区的特点,重点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进行深入调查或者摸查。结合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的相关社会信息采集工作,与县林业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和合作制度,着重采集林业部门一般性情报信息,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信息指引。
同时,反渎部门与预防部门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案件,深入剖析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发生的原因,查找林业系统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预防建议,推动林业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健全完善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如在查办县林业局生态办郭某玩忽职守一案过程中,该院“以案促整、以案促改”,积极和林业部门沟通,建议县林业局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截至目前,白沙县林业局已要求林业公司在采伐迹地上及时补种,恢复植被。现林业公司已完成全部采伐迹地的整地,并全部种上新林。
2014年7月,海南福莱斯林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在白沙县青松乡牙扩村委会南针村、牙扩村林地无证采伐桉树1214.2亩,涉及无证采伐桉树蓄积量达3800立方(其中公益林约570亩,蓄积量约为1700多立方)。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白沙县检察院反渎局对相关管理人员刘某某、韦某立案侦查,案件被移送起诉后,法院分别对刘某某和韦某作出有罪判决。
此外,县林业局还采取对白沙县内全部公益林进行落界、全面落实管护人员等管护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林业部门森林监管工作,推动了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犯罪。2013年以来,该院反贪部门共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
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该院积极探索与法院、公安、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生态环保“两法”衔接机制、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制度,与有关部门建立了突出问题约谈、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生态环境损害过错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
作为“民族地区的且处于生态核心区的检察机关”,白沙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提出预警和预防对策建议。这些建议提交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推进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促使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真正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保护环境。
全方位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司法办案的同时,切实抓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举报宣传周”、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对社区居民和群众进行有关生态建设的法治教育。二是结合涉林案件庭审,加强现场警示教育。选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如毁林案件及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将庭审现场放在案发地,采取现场办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到案发地庭审、法律文书公开的等方式,让群众从“身边人、身边案件”中受到警示。三是建立渎职犯罪法治教育制度。该院结合护林员渎职犯罪多发的实际,主动为林业部门上好法治教育课,通过参观学习、典型案件警示、犯罪分子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预防教育。
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的司法需求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的一线作用,坚持把服务美好乡村建设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长期坚持对辖区七坊镇那来村委会、长龙村委会、邦溪镇付俄村委会等重点建设村落进行走访、调研,准确把握美丽乡村建设的司法需求,为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提供零距离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受台风、强降雨及严重干旱的影响,该县生态不稳定因素增加。如2014年威马逊台风过后,南开乡村民上山挖掘花梨木根的现象十分普遍,甚至还引发了落石砸死人的事件。2015年5至6月持续大旱,又造成邦溪地区数次突发森林火灾。对此,该院要求七坊检察室和各乡镇工作站联系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生态巡查,及时发现生态安全隐患,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对水污染问题进行公益诉讼探索
白沙县共有大小河流30多条,南渡江、昌化江、珠碧江均发源于此。虽然该县尚未发现有重大工业污染问题,但是在生态巡查过程中,该院也收集到诸如珠碧江流域非法采砂问题,无序生猪养殖所造成的水质污染问题等。因污染情况不明显,水体污染调查取证难等原因,该院尚没有发现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尽管如此,该院民行科着眼长远,从公益诉讼的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