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4月15日电(记者伍鲲鹏)记者从海南省环保部门获悉,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海南省将在近500个行政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海南省还计划到2018年省内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提升至不小于20%,2020年覆盖率提高到不低于50%,行政村辖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部分有条件的市县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全覆盖。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海南已累计投入9.0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43亿元,省级资金1.36亿元,市县资金4.07亿元,社会自筹资金0.2亿元,对全省340个村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污染项目实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9万吨/日,受益人口约80万人,行政村污水处理率从2010年不足3%提高到12%,解决了部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农村人居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