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支持试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提高保险定损标准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房保险定损标准
海口网6月28日消息(记者光明)我省近日印发今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保险机构适当提高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农房保险定损标准。支持选择特色畜禽、花卉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
有条件市县政府可探索选择有我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同时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省或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通知》,种养业险种由种养业共保体负责承保,渔船保险由渔船共保体负责承保,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渔民共保体负责承保。各共保体年度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比例均为年度保险费收入的22%,共保人根据共保体章程确定的份额分配保险费、经营费用和利润,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经办机构(含共保体成员)应按照财政部及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保险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种植业险种为8%,渔船、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和农房保险为6%,畜牧养殖险种为3.5%,森林保险为10%。此外,还应积极通过再保险市场分散风险,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今年全省开展的农业保险
●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由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其他15个险种在全省推广。
参保者自缴多少
(一)中央险种
1、橡胶树保险民营橡胶树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2、水稻保险、玉米保险和甘蔗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3、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0%,中央财政补贴50%;海口市、三亚市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由省级财政补贴10%,本级财政补贴20%;其余市县由省级财政补贴20%,本级财政补贴10%。
4、森林保险
公益林(橡胶树公益林除外)保险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50%。
商品林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35%,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省属林区林场商品林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35%,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5%。
(二)省级险种
1、制种保险、烟叶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10%。
2、农房保险保险费一般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10%;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未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的农房保险费由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50%。
3、香蕉风灾保险、大棚瓜菜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20%。
4、芒果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60%,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0%。
5、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期间,参保者自缴10%,省级财政补贴45%,市县财政补贴45%。
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房保险定损标准
海口网6月28日消息(记者光明)我省近日印发今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保险机构适当提高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农房保险定损标准。支持选择特色畜禽、花卉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
有条件市县政府可探索选择有我省特色、存量规模大且稳定、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特色畜禽、花卉和水产养殖的深水网箱、鱼排网箱风灾指数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创新型保险产品作为试点。与种养业共保体成员单位探索地方特色险种,同时稳步推进“保险+期货”试点,省或市县财政可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通知》,种养业险种由种养业共保体负责承保,渔船保险由渔船共保体负责承保,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渔民共保体负责承保。各共保体年度经营总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干费用比例均为年度保险费收入的22%,共保人根据共保体章程确定的份额分配保险费、经营费用和利润,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经办机构(含共保体成员)应按照财政部及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保险费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种植业险种为8%,渔船、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和农房保险为6%,畜牧养殖险种为3.5%,森林保险为10%。此外,还应积极通过再保险市场分散风险,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今年全省开展的农业保险
●橡胶树保险、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森林保险、玉米保险、甘蔗保险、制种保险、香蕉风灾保险、芒果保险、大棚瓜菜保险、烟叶保险、农房保险、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由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其他15个险种在全省推广。
参保者自缴多少
(一)中央险种
1、橡胶树保险民营橡胶树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2、水稻保险、玉米保险和甘蔗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5%,中央财政补贴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3、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20%,中央财政补贴50%;海口市、三亚市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由省级财政补贴10%,本级财政补贴20%;其余市县由省级财政补贴20%,本级财政补贴10%。
4、森林保险
公益林(橡胶树公益林除外)保险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50%。
商品林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35%,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财政补贴10%。
省属林区林场商品林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35%,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5%。
(二)省级险种
1、制种保险、烟叶保险、渔船保险和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10%。
2、农房保险保险费一般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10%;建档立卡贫困户(含低保户)、未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的农房保险费由省级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50%。
3、香蕉风灾保险、大棚瓜菜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40%,省级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20%。
4、芒果保险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60%,省级财政补贴30%,市县财政补贴10%。
5、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期间,参保者自缴10%,省级财政补贴45%,市县财政补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