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精神,按照“两年有起色、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和“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分年度推进”的具体要求,扎实有序做好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省农业厅9月14日在海口市举办“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工作部署会。省农业厅办公室、计财处、种植业处、行政审批办、农产品加工处、信息中心、省生态总站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休闲农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休闲农业负责人、业务人员等80多人参加会议。
省农产品加工局、省休闲农业发展局副局长做动员讲话,强调开展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的重要性,要求各市县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坚持以农为本,坚持生态循环,坚持带动农民受益,切实抓好创建试点申报工作。
省农业厅休闲农业处负责同志从申报主体、创建试点类型、创建基本条件、未受理条件、创建申报程序等方面详细解读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要求各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着力抓好规划设计,精心组织试点申报。
据悉,各市县、各有关涉农企业对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高度赞许,申报踊跃。保亭、儋州、三亚、澄迈等市县已成立推进小组,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会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保障创建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