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罗轶奇)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厅获悉,省林业厅制定印发了《海南省省属林区林场开展美丽林区林场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以下简称《方案》),提出3年内要在全省创建不少于60个美丽林区林场示范场(管护站、作业区),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助力全域旅游建设。
《方案》提出,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标准,到2017年底省属林区林场建成不少于20个美丽林区林场示范场(管护站、作业区),到2018年底建成不少于30个美丽林区林场示范场(管护站、作业区),到2019年底建成不少于60个美丽林区林场示范场(管护站、作业区),同时尖峰岭、霸王岭、吊罗山林业局要打造成具有林区特色风情旅游服务驿站。
《方案》提出了9项建设重点任务,包括开展清洁家园、开展污水处理、提升生态人居品质、推进美化亮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配套、整治公共厕所、发展森林观光旅游、提升文明素质、加快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目前,三年建设行动已经启动。全省各个林区林场单位已经制定各自的建设行动计划,陆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林区农村公路扶贫、大小河流整治、风貌形象和美化绿化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