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迈洪安无籽蜜柚获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我省实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零突破
海口网11月8日消息(见习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陈建友)7日从海南检验检疫局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第90号公告,准予海南省澄迈县洪安无籽蜜柚(洪安牌、柚子夫妇牌)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并对其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这标志着以生态立省的海南实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零突破。
省政府于今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方案,要求海南检验检疫局联合省政府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为抓手,大力培育海南自主品牌,助推全省实现生态、经济、民生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目前,海南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品牌申报及受理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筹划出台资金鼓励和优惠扶持政策,此次澄迈无籽蜜柚的获准,将对海南省各社会团体和企业起到积极的带头示范和激励作用,使其进一步认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提升品牌效益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