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8月13日召开了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 做优农业品牌 增加农民收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审议确定未来五年全县农业投入总量将达到50亿元,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力争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1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左右。
《决定》提出,澄迈“以发展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的思路一以贯之,从加大农业投入、做优农业品牌和增加农民收入三项核心工作入手推进“三农”工作,建设“美丽幸福澄迈”。《决定》提出,今后五年,全县农业投入总量达50亿元,做优10个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品牌,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力争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1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左右。
根据《决定》,澄迈首次将农业投入与财政支出和土地收益进行挂钩,农业投入不仅要保持较高增速,而且提高财政支出中农业投入比例,财政对农业总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0%,农业投入占财政年度支出的比重不低于10%,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其中,农用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土地开发资金要高于25%。澄迈还将实行农业项目化,以项目向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申报专项资金,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完善林权证交易中心,建立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县级财政对优质品牌作物保险予以补贴。
大力打造具有澄迈特色的农业品牌,做优品牌方有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决定》围绕澄迈“世界长寿之乡、世界富硒福地、中国绿色名县”的金色名片,突出“长寿”、“富硒”、“绿色”三大特色,提出打造品牌的6条具体措施。其中,为深化商标战略,大幅提高名牌创建的奖励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获得海南省名牌产品或海南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做长拉宽现代农业产业链网,以产业支撑农民增收。《决定》提出,强化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农民工劳务品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增加农民政策转移性收入;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等。
《决定》提出,澄迈“以发展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的思路一以贯之,从加大农业投入、做优农业品牌和增加农民收入三项核心工作入手推进“三农”工作,建设“美丽幸福澄迈”。《决定》提出,今后五年,全县农业投入总量达50亿元,做优10个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品牌,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力争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到201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左右。
根据《决定》,澄迈首次将农业投入与财政支出和土地收益进行挂钩,农业投入不仅要保持较高增速,而且提高财政支出中农业投入比例,财政对农业总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0%,农业投入占财政年度支出的比重不低于10%,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其中,农用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土地开发资金要高于25%。澄迈还将实行农业项目化,以项目向国家及省有关部门申报专项资金,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完善林权证交易中心,建立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县级财政对优质品牌作物保险予以补贴。
大力打造具有澄迈特色的农业品牌,做优品牌方有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决定》围绕澄迈“世界长寿之乡、世界富硒福地、中国绿色名县”的金色名片,突出“长寿”、“富硒”、“绿色”三大特色,提出打造品牌的6条具体措施。其中,为深化商标战略,大幅提高名牌创建的奖励标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获得海南省名牌产品或海南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做长拉宽现代农业产业链网,以产业支撑农民增收。《决定》提出,强化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农民工劳务品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增加农民政策转移性收入;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