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儋州》消息近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省农业厅审核通过的61个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每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将获得扶持资金80万元。我市4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共获扶持资金320万元,将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据悉,2017年12月,我市华乐共享农庄、兰洋大皇岭共享农庄、绿色元利共享农庄、蓝洋温泉共享农庄(蓝洋农场申报)等4个单位入选首批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创建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区位条件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基础设施完善,是创建共享农庄的基本要求。”市农委副主任张令宏说,我市4个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单位将分别获得扶持资金80万元,用于通路、通水、通电、通网、通气“五网”和农业排灌等设施建设,经改扩建、新建完善后,农庄具备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农事体验、产品展销等基本功能。
据了解,我市不断通过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让农民转变成股民、农房转变成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期货、消费者转变成投资者,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乡村建设,从而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张令宏介绍,我市共享农庄建成后,休闲设施配套、产业有机融合将有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休闲农业占有的资源区位优势将与全域旅游、百镇千村、扶贫攻坚相结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增收。( 见习记者盘悦华覃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