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湖北深化农村改革思路举措新闻发布会获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全省拟分两步走、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湖北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17年至2018年,全省重点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和成员管理制度,同时选择一批县市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2019年至2020年,在各地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特别是经济发达村,全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据悉,为了解决好农业“带头人”的问题,近年我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17年底,全省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29769个、农民合作社83942个、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310家、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3448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1142万亩、通过服务带动形成适度规模经营1661万亩。下一步,省农业厅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为重点,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