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农经总站,市(县)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行海南省分行各分支行、省行营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8〕3号)将我省作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政策创新试点省份。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海南热带特色农业明显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好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省农业厅联合省农发办、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制定了《海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海 南 省 农 业 厅 海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精神,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7〕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18〕3号)以及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琼农字〔2018〕13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范围
省各级农业(农经)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行海南省分行各分支行要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农业(农经)部门牵头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试点工作,建立和发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典型,做好宣传推介,引导现有农业产业化支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倾斜。把联合体创建试点工作与乡村振兴、打造热带高效农业王牌、扶持海南特色农产品紧密结合起来。省、市(县)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产业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政策支持。农行海南省分行要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积极提供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2018年,选择海口、三亚、琼海、万宁、文昌等作为试点市县,每个试点县培育1至2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其他市县也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活动。2019—2022年,将根据创建情况在全省展开联合体创建活动。
二、支持政策
省农业厅投入1000万元(2018年投入500万,2019年再投入500万)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设立专门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联合体成员贷款融资。省农业厅、省财政厅、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农保贷”,以及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与省农担公司合作的“助农担保贷”参与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提供担保,解决担保难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向试点市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试点市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各类创新试点项目,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发挥优势、互补共赢。对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其发展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其他新业态,打造特色农产品;对农民合作社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服务能力、带动农户发展能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重点支持其提升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对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开展高效农业种养基地建设、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农产品加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补齐农业产业链条短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获得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贷款,优先安排贴息。
农行海南省分行及各分支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通过增信、担保等方式申请生产经营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允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上下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5%。推进担保方式创新,探索“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贷款对象”的政府增信扶持新模式,在“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模式下,农行海南省分行原则上按照存放在农行资金额度的10倍对联合体成员发放贷款,并与“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合作机构协商确定单户贷款额度或比例。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针对试点情况,探索金融支持联合体发展的有效服务模式和途径,完善农行信贷产品。建立联合体贷款融资绿色通道,推行前后台平行作业,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资需求,优先配置信贷规模。对于纳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贴息支持范围的,农行海南省分行优先放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系。省农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行海南省分行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协商解决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将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重点,共同选定试点目标,深入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商定支持方向、融资额度和融资主体。
(二)加强政策指导。省农业(农经)部门把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工作的政策指导,省农业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行海南省分行根据各自职能,紧密合作,积极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相关业务培训。走访联合体,进行具体政策和业务指导,促进联合体规范健康运行。
(三)扎实做好服务。省农业(农经)部门建立联合体名录,掌握和了解联合体运行情况,及时做好指导服务。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农行海南省分行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工作小组,确定产品创新、联动模式的基本方向,建立省行、经营行上下联动的专属服务团队,负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服务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