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2日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监测考核体系,引导村镇银行的设立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倾斜。
银保监会表示,村镇银行自2007年试点以来,在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激活农村金融供给市场、优化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生力军。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达160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持续加大,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户均贷款余额37万元。
主发起人制度是村镇银行发展中的一项创新性制度安排。主发起人作为村镇银行的主要股东,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科技支撑、流动性救助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5大类型、294家银行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银保监会表示,将牢牢抓住主发起人制度这一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牛鼻子”,进一步改革优化投资管理模式,推动主发起人“优进劣出”,探索建立主发起人履职评价机制,督促主发起人主动、规范、有效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