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培植特色农业,加快产业增收。立足传统资源禀赋,着力调整优化结构,巩固“三辣一麻”“三黑一花”主导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引导,振兴提升农业产业,实现“老树开新花”。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着力促进农民持续均衡增加收入。截至目前,以羊里、寨里、杨庄、大王庄等镇为主的西部平原区,主要发展生姜、大蒜种植及加工;以牛泉、茶业口等镇为主的山区,主要发展食用菌、鸡腿葱和花椒种植;扩大特色蔬菜种植区,集中在高庄、颜庄、艾山等近郊发展无公害蔬菜产业;在汶源街道、茶业口等镇,借助桃花节、采摘节,大力发展蜜桃、樱桃、核桃等林果产业;搞活农副产品加工,大力发展粉皮加工、工艺品加工等产业。借助区位优势,在雪野、茶业、大王庄等乡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像莱芜鸡腿葱产业,围绕不断拉长“三辣”短腿,结合鸡腿葱自身特点和产业优势,因势利导,加强搜集和品种提纯复壮、新品种选育等科研攻关,使鸡腿葱种植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种植效益大幅提高,每斤价格达到22元以上,亩产值高达4.5万元,并成功认证地理标志产品。
二是培植新型主体,密切“六金一利”联结机制。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支持什么”的原则,培育壮大明利蔬菜合作社、口镇嬴泰田园、岳圣白花丹参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102个,有效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步伐,创新实施形式多样的利益连接模式,让农民共享产业链增值效益,全面带动加快持续增收步伐。截至2017年底,全市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38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8家,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23家、省级家庭农场13家,有效构建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经营体系,带动全市70%以上的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从体制上不断健全和完善龙头经济组织与基地农户利益联接机制,把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向国内、国际市场,实现农户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像莱城区牛泉镇庞家庄村,发展“协会+合作社+公司+合同基地”利益联结模式,由协会负责制定行业规范,由合作社推广应用技术规程,公司与合同基地经营主体签订15年保底回收合同,以高于市场价10%价格收购,每亩平均多收益2500元。合作社社员成为公司“上班族”,每年又可拿到2万元左右的工资,社员自有基地山楂鲜果以高于市场价15%出售给公司,从而实现价值提升的分红。
三是培植“走出去”空间,提升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能力。支持农民学一技之长,走出农村、走出莱芜,赚取务工收入。引导农民围绕山水旅游资源发展农家乐,围绕农产品营销从事收购经纪,围绕农业生产开展有偿社会化服务,提高农民就业的稳定性、层次性。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组织培训与个人自愿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轮训。截至目前,建设以山东省万兴食品有限公司、莱芜泰丰食品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市级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30余家,以莱城区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莱芜市隆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为代表的农民田间学校5处,累计认定职业农民1800多人,每年实现转移就业1.4万人,年均增收1.3万余元。
四是培植发展环境,加快“三权分置”夯实农民增收基础。统筹利用各类政策,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在全面清产核资、建立健全明细台账基础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三资”保值增值。严格按照“四相符”“四到户”等要求,全面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同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近年来,全市先后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3000多万元。像张家洼街道崔梁坡村,在坚持土地性质、承包关系不变和村民自愿前提下,推行土地股权化改革。按照每亩地1股的标准折算成713股,入股土地全部由村集体集约经营,保底分红1000元/股。土地规模经营中草药、大棚油桃、草莓等经济作物,亩收入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