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局长吴明月9月18日下午主持召开会议,对今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价格监管做出安排。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各市县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月饼、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监测调查。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巡查,重点检查节日重要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市县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确保反映灵敏、应对有效。
二、大力整治旅游和交通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出游环境。“两节”期间,各市县要组织人员力量会同旅游、工商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中“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却擅自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违法行为。
三、继续规范商贸促销价格行为。针对节日期间出现的商贸零售经营促销行为,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发布商业促销价格违法警示、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经营者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预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严肃查处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确保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对于群众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和投诉,必须耐心解答、即报即查、快速半截、及时反馈,将节日期间出现的价格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当中,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价格应急监管机制。各市县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月饼、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监测调查。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巡查,重点检查节日重要商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各市县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确保反映灵敏、应对有效。
二、大力整治旅游和交通价格秩序,优化节日出游环境。“两节”期间,各市县要组织人员力量会同旅游、工商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中“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却擅自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违法行为。
三、继续规范商贸促销价格行为。针对节日期间出现的商贸零售经营促销行为,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采取召开提醒告诫会、发布商业促销价格违法警示、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经营者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预防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当地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的连锁超市、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等商贸零售企业。严肃查处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工作。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确保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对于群众价格和收费咨询、举报和投诉,必须耐心解答、即报即查、快速半截、及时反馈,将节日期间出现的价格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当中,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