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国家财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但也引来不少“黑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两年立案查处5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按照国家商务部2008年第9号令《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之规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无害化处理过程,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并明确规定,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过程时,应当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然而就是在这规定之下,黑龙江省检察院反渎局,通过2013年发现的一条线索,采取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5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一项惠民的病害猪补贴,缘何成为了不法分子任意啃食“唐僧肉”?
按照规定,本来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屠宰环节属商务局监管,然而报道中检察机关一举查处了商务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件13人。足以看出这一些公职人员对虚假材料并未深入一线抽查,甚至肆意纵容,才使得整体监督、审查环节“走过场”,使得不法行为得以一路“过关斩将”,看来首先是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对于病害猪补贴的发放,是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2700万元的经济损失,按照报道中每头800元计算,那该是几万头猪的数量。难道财政部门审核时只是“看单拨款”?这么大的一项款项拨付,如果没有商务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甚至帮助造假,“利益均沾”结伙作案,何至于使相互监督流于形式?假以相应的监管部门和审核部门能相互监督制约,又何至于不法行为得以实施?看来病害猪补贴成任意啃食“唐僧肉”,与监管部门与审核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监督制约脱不了关系。
公示公开透明度不够,让惠民政策被“拦截”也是原因之一。按理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数量、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运用等工作应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将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增强公众对此补贴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13个地市、75个县区、200余个屠宰点,套取财政补贴,先后被立案查处有38人之多,足以看出公示公开流于形式。
看来,正因为制度流程形同虚设,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政策才未落到实处,在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外同时,更折射出当前相关国家补贴监督机制的完善迫在眉睫。
为此,要避免病害猪补贴怎成任意啃食“唐僧肉”,必须形成监管部门和审核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在每个层级的审核审查程序中,建立一线抽查检查核实机制,避免按照材料审批的现象发生。另外,公开惠民资金网络平台,引进群众监督。在制度上形成屏障,方能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