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海南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进一步提升海南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成效。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时期流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商流通发〔2011〕430号)、《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的通知》(商建函〔2011〕42号)和《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我厅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2013年度相关农产品流通地方标准项目的编制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启动编制的农产品流通标准项目
(一)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管理规范;
(二)农产品流通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与管理规范;
(三)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
(四)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修订);
(五)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规范。
二、应征编制单位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行业科研、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编制相应行业标准的经验或研究基础;
(三)具备标准编制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四)具备配套经费的能力;
(五)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三、应征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应征单位概况;
(三)标准编制组主要负责人简介(300字左右)及标准编制组的人员状况表(3-5人)。编制组人员应以编制单位为主,可吸收相关行业的科研、大型企业和管理等不同单位的人员参加,至少拥有三名相关领域专职或兼职专家;
(四)应征方案。内容包括本标准的意义、标准大体框架、适用范围、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拟配套经费、保障标准编制工作完成的措施;
(五)填报相应标准的项目建议书(网址:海南省质监局网http://qtsb.hainan.gov.cn/v2/display.php/single/1452/下载)。
请有意参与以上规范编制的单位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人: 文志华,联系电话:65315951,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201室,邮编570204。
特此公告。
海南省商务厅
2013年4月10日
一、启动编制的农产品流通标准项目
(一)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管理规范;
(二)农产品流通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与管理规范;
(三)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
(四)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修订);
(五)农产品(香蕉、辣椒)互联网交易规范。
二、应征编制单位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行业科研、大专院校、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编制相应行业标准的经验或研究基础;
(三)具备标准编制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四)具备配套经费的能力;
(五)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三、应征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应征单位概况;
(三)标准编制组主要负责人简介(300字左右)及标准编制组的人员状况表(3-5人)。编制组人员应以编制单位为主,可吸收相关行业的科研、大型企业和管理等不同单位的人员参加,至少拥有三名相关领域专职或兼职专家;
(四)应征方案。内容包括本标准的意义、标准大体框架、适用范围、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拟配套经费、保障标准编制工作完成的措施;
(五)填报相应标准的项目建议书(网址:海南省质监局网http://qtsb.hainan.gov.cn/v2/display.php/single/1452/下载)。
请有意参与以上规范编制的单位于2013年4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联系人: 文志华,联系电话:65315951,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大楼201室,邮编570204。
特此公告。
海南省商务厅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