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亚和澄迈率先试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海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我省蔬菜生产环境好,特别是冬春季瓜菜,自然灾害相对较少,冬春季瓜菜是我省蔬菜种植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由于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种植户收益不稳定,降低了农民开展蔬菜生产的积极性。通过实施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有利于消除农户种植蔬菜的后顾之忧,提高我省蔬菜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增强我省蔬菜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 根据《意见》要求,在蔬菜价格水平较高、已建立价格调节资金或地方财力能够负担的市县可以率先开展试点。保费由投保人(企业、合作社、农户)自行承担10%,其余部分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目前,澄迈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是由澄迈县财政补贴90%,农户仅需要承担10%。 同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探索建立“保两头、放中间”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有效抵御市场价格风险,保障蔬菜基本生产能力,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农民利益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