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3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30 08:55
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做到防疫条件审核到位、饲养产地现场检疫到位、屠宰检疫到位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加大动物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不符合国家动物防疫条件的相关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私宰肉和注水肉、加工病死猪肉的地下窝点,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端除,杜绝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突出抓好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岛的监管。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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