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须知
日期:2013-04-11 15:56
一、各市县农经部门要积极做好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本地最有实力、最有优势、最有特色、最有前景的农业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做出审查意见后正式报省农业厅。
  二、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2000字左右),主要内容为企业组织形式、经营产品、企业规模等基本情况;企业被认定为省农业龙头企业后经济效益、发展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农户的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民情况;公司发展前景等。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材料必须以电子版形式发至联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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