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关于申报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的通告
日期:2013-12-04 11:33
码证、独立的银行账号等完备齐全。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符合民主管理决策等规范要求;服务网络健全,能有效地为合作组织提供农业专业服务;具备管护能力,能确保项目形成的资产长期发挥作用;配备专职财务会计、出纳人员;使用规范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三)运行正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带动和服务能力强,能有效地为合作社员提供农业专业服务,民主管理,社员拥护。社员原则上不少于50人。
  (四)当年已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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