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关于申报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资金的通告
日期:2013-12-04 11:33
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向各区农林、渔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包括:1.正式资金申请文件;2.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加盖印章的复印件;3.合作社入社社员明细及签印等;4.所在区、乡镇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正常证明;5.2011-2012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6.提供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
  五、有关要求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继续实行报账制管理,并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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