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8-10 16:47
立的冠名市(县)政府认定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二是在大中型超市内设立的冠名市(县)政府认定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三是在集贸市场设立的冠名市(县)政府认定农副产品平价交易区;四是以农贸市场形式设立的冠名市(县)政府认定平价农贸市场。
第十九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商务等有关部门结合各市、县实际制定具体品种目录,对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的农副产品实行目录管理;各市、县可根据季节不同适时调整品种目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需调整平价商品类别或品种的,应当报当地价格、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农业部门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