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
日期:2012-08-10 16:47
定使用平价商店统一标识的;
  (二)未设立公示栏或公示的内容不完整的;
  (三)平价农副产品未使用专门的标价签或价目表标价,不按规定做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
  (四)销售的农副产品不符合平价商品目录有关类别和品种要求的;
  (五)不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设立物价员的; 
  (六)不按规定要求报送价格信息资料的;
  (七)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没有造成社会影响且属初犯的;
  (八)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轻微的。
  第二十七条 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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