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补贴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4-02-12 11:09
元。
  (三)基地种植常年蔬菜,并列入所在市县常年蔬菜基地规划,大棚业主须同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常年蔬菜生产供应协议。
  第三条 大棚建设类型。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实际,在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大棚建设类型中选择实施。不选择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大棚建设类型的,需提交有大棚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大棚图纸、设计说明和预算等,经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补贴类型。
  第四条 大棚补贴项目申报审批。由业主向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填报申请审批表、10年以上土地使用权证明、列入市县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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