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3 09:36
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建立导向明确、激励有效、约束严格、协调配套的长期化、制度化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业务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要加强金融监管,健全新形势下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守住风险底线。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年度对本地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于次年1月底前报国务院。银监会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和各地区工作情况的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