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24 08:39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洋浦经济开发区经管局,农经总站(中心),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4〕3号文精神,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决定开展第六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为做好我省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递补和监测对象
1、申报递补对象:2012至2013年各项经济指标和条件,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文件规定、并已经取得省级
1/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