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4 08:39
农业龙头企业资格的公司,可作为本次递补对象申报。
2、第六次监测对象:包括第一批至第五批认定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历次监测期间递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监测程序和材料
(一)龙头企业
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向省农业厅提出监测申请,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见附件1)。
2.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3000字左右)。包括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以及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节约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