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24 08:39
源保护环境、参与公益事业等情况。
3.由省农业厅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和2013年度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审计报告原件。相关会计报表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
4.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由企业开户行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出具,具体说明2012-2013年企业有无银行资信方面的问题。
5.县级(含)以上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证明。对申请监测的企业说明2012年1月-2013年12月企业有无涉税违法问题。对申请递补的企业说明2011年1月-2013年12月企业有无涉税违法问题。
6.县级(含)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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